所谓的“开门杀”,就是在停车后,驾驶人或车上乘客开门下车时,没有认真观察后方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导致后方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撞上车门或避让时撞上后方来车,轻者会造成车辆损伤,重者会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的事故发生。“开门杀”看似一个小小的动作,却隐藏着巨大的隐患。
乘车人开门下车时,碰撞到后方经过的行人致其受伤,这种侵权责任应当如何划分?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开门杀”案件,认定案涉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当赔付伤者的医疗费,不足部分由驾驶员和乘客补足。
所谓“开门杀”,即车辆停稳后,驾乘人员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最终被撞摔倒乃至受伤等情况出现。那么,遇到“开门杀”,一律都应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吗?
鲁法案例【2024】408(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杨某甲与杨某乙系父女关系。杨某乙驾驶小轿车临时停靠在路边,后排乘车人杨某甲打开左侧车门准备下车时将寇某驾驶的顺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推倒,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杨某甲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乙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寇某无责任。
近年来“开门杀”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如果事故由网约车乘客导致网约车平台及司机是否需要担责?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网约车乘客开车门致路人伤残一日傍晚时分,乘客小阳在平台叫到一辆网约车。临近目的地时,小阳想下车。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天一起来关注“开门杀”开车过程中停车、开门、下车如果驾乘人员不注意就有可能在不经意间酿成交通事故车门突然打开 电动车躲闪不及遭遇“开门杀”近日,在陕西渭南大荔县城区某路段,侯某驾驶一辆电动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这时,其右侧一辆停放着的红色
原标题:“开门杀”致人受伤 谁担责?“开门杀”指的是车上人员下车时没有观察清楚车后方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导致他人躲闪不及撞上车门。那么,遇到“开门杀”责任该如何认定,如何避免“开门杀”呢?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临法普法微课堂司机朋友们,是不是认为在路边或者非机动车道临时停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省事又省时,却不知道意外的发生往往就是由于这些不良驾驶习惯。近日,霍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违法停车开门导致他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件。
9月10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通报了男子骑车遭遇网约车“开门杀”事件:交警部门依法认定,网约车司机在该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开门乘客承担次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交警部门对司机刘某某、乘客蒋某的依法处罚及事故赔付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
道路上车水马龙,突然的停车开门,可能在不经意间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此类开车门肇事被大家俗称为“开门杀”。开门者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是多少呢?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开门杀”造成他人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