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 3月1日起,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明确相关办理事项。公告明确,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应退或应补税额是如何计算的?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汇算清缴的办理方式有哪些?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收入总额 - 社保及公积金- 起征点 -专项附加扣除费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年度汇算的内容。
2月16日起可预约 专项附加扣除较上年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从下月开始,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办理,至6月30日结束。不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年度内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所得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相关办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