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佛山公安交警部门统计,截至2017年9月,我市满分未学习的驾驶人达1776名。**注意:**对于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且为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分的驾驶人,应在参加满分学习考试后办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业务。
广大驾驶人和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申请人:2023年1月3日(星期二)起,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恢复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驾驶人两个教育学习及满分考试业务办理。一、恢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安全文明常识考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