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终止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的报告,看似仅仅是一件一句带过的“小事”,却在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订之路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标志着近几年来行政诉讼法学专家一直诟病的行政诉讼管辖、再审修法终于被叫停,行政诉讼程序的运行有望重回正轨。
中新网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 梁晓辉 张素)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拟对行政申请再审管辖规定予以完善。草案提出,在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明确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原则上应当向原审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记者8月2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
本报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张璁)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此,《意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通过14条内容规范法院、检察院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程序,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设在江苏省省会南京市。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系统统一编号立案,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发布了《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法院审级只能改革试点办法”),这两个规定的出台使得行政诉讼的再审案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关于这些变化有再审申请需求的朋友要特别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