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微信2024年7月1日起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以下4个方面的变化↓↓扩大租房提取范围并提高提取频次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提取范围由“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扩大至“本人及配偶在市四区和高新区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
纵览客户端10月31日讯 据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发布通知,宣布从2024年11月1日起,将进一步优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旨在促进石家庄市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该通知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月11日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本通知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本报讯(通讯员陈叶 李澜禹 赵炎彦)11月28日,记者从保定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部门职责、聚焦百姓需求,在发挥住房公积金保民生、稳市场、促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月1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关于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拟规定:职工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参照在我市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
关于公积金提取,又传出几个好消息,需要办理公积金提取的小伙伴们快来围观吧。河北新闻联播持续关注了咱们省的公积金提取政策,石家庄市从7月1日起,在租房提取,购房提取,加装电梯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几个方面作了优化调整。放宽了条件,扩大了范围。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本报讯(记者郑建卫)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自2024年12月25日起,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继12月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稳住楼市”后,多地密集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12月12日,湖南益阳进一步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其中提出,提高贷款额度、放宽面积标准、调整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取消户籍限制,提高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额度和购房最高贷款额度。
天津公积金政策调整!10月28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10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明确,职工及配偶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购房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按照本市现行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