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鼓励创业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申税小微整理了5个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Q1: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
近日,位于菏泽鲁西新区的山东格林凯瑞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凯瑞”)携自主研发的多款水质分析仪器亮相第22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CIEPEC2024)暨第六届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凭借产品创新性受到世界各地行业专家、学者的广泛认可和普遍赞誉。
原标题:以“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助力企业孵化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才是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在园区引才育才实践中,我们更深刻地体会到,要主动面向人才成长需求,构建“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激活创新人才引擎,打造人才成长高地,赋能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近几年,企业的订单,招引的人才以及仪器设备更新等方面,都有了稳步地提升。”山东合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徐晓燕说起公司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公司大踏步前进的背后,离不开‘孵化器’所提供的好环境、好政策。
央视网消息:据财政部,为继续鼓励创业创新,现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