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12年刚进入体制工作,我所在的是一个省直单位,单位领导级别是副处级,那一年亡人交通事故较多,特别是发生了几起亡2人交通事故,在大会上,主要领导很生气,说今年我们的亡人指标快用完了,死亡2人的指标已经没有了,不准再发生一次亡2人的事故,当时就震惊了,亡人交通事故还可以定目标,今年死多少人,明年死多少人,这个都有办法控制。
“屁股决定脑袋”,这话很流行,意思是干什么吆喝什么,不能说错。但需要配合协同服务时候,就成了完全本位主义,除非职责定位明确完备,明确包含着协同配合,否则实际就是一个个独立的孤岛,互相掣肘,政令不出部门,不出本线条本系统,决策层决定的事,到了下面执行部门,几个主管转了一周还通不过,部门利益协同不了,造成低效,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