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吴诗榕 记者 郭思琪 文/图日前,福州市马尾区中庚香海世界(香海新城A区)小区业主拨打海都热线968880报料称,去年小区与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物业”)的合同到期,但该物业公司至今仍在管理小区事宜并收取物业费,他认为此举并不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兴起,正是红利期,有钱人买房囤房,买房的时候我们会关注哪些呢?1、房子所在的地理位置是否合理。2、卖方要求的房价是否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价格是否合理。3、房子的生活环境如何,周边生活配套设施是否完善。4、公共资源情况,如是否有学校、便利店、超市、菜场等等。
根据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检索结果,最近五年来与物业服务合同有关的民事争议,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到了235万余件,其中2017年40万余件、2018年49万余件、2019年59万余件、2020年54万余件、2021年12万余件,争议标的50万元以下的占85.44%;
4月27日,记者就市民询问较多的一些问题采访了省法律服务中心律师,现将相关解答整理如下: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业主林某等认为,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前期物业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至少在2018年12月31日前,前期物业服务应当终止,2019年1月1日后J物业公司没有为本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资格,故物业费只能从2018年5月起算至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