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荔枝新闻报道,9月3日,网友爆料南通一男子在楼房腰线处浇花时失足坠亡,引发关注。对此,律师表示,男子坠亡的责任需自己承担,建筑物的外墙不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搁置花盆等物品掉下来砸伤人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来源:江苏新闻6月8日,镇江一男子爬出窗外浇花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中,男子在毫无防护的情况下蹲在本应用来置放空调外机的台子上整理花草。男子的危险举动被对面楼上住户拍摄下来,看得人胆战心惊。视频拍摄者称,男子爬出的位置应该是六楼。
9月18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一则起诉书,00后男子于某与女友发生争执后,将重1.82千克花束从高空扔下,检方以高空抛物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拘役五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检察院发布消息,10月18日上午,青海省首例高空抛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马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及在商业步行街张贴道歉信和海东市市级媒体上公开向民众赔礼道歉。
9月18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则起诉书,00后男子与女友发生争执后,将重1.82千克人民币花束从高空扔下,检方以高空抛物罪提起公诉。起诉书显示,于某,男,2001年出生,专科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均为陕西省宝房市。
据@平安朝阳 7月4日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7月4日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网传“太阳宫某小区有人高空抛物”视频,经核实,事发于2020年6月3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东因家庭矛盾发泄情绪,从位于13楼的家中将花盆等物品抛出窗外,未造成人员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