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属性是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兰州市教育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校外培训机构未建立预收费监管账户 家长不要报名缴费每日甘肃网6月30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武永明)兰州市教育局6月28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缴费平台)操作指南,并提醒广大家长:为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
校外教育培训广告监管相关依据与参考。第八条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依法深化校外培训治理,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以下简称《办法》)。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近日,云南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6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及办学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近日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这一办法正式施行。什么样的校外培训会受到处罚?如何处罚?谁来处罚?对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办法一一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激发职业培训领域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要求和我省实际,决定优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方式,现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范围。
据湖南省教育厅官网消息,日前,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今年年内蒙古教育厅开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管理部门对民办学校办学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办学机构基本信息审核、本级行政区域与下级行政区域办学机构查询、办学机构年检信息审核等全流程管理。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黄京)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近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