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政部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对比现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做了较多调整和细化,其中,取消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需要出具本人户口簿的规定,并结合《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及撤回离婚申请的内容。
□吴睿鸫日前,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的第八条提出,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日前,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修订,是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规定。事实上,这个规定可以视为对社会意见的回应。
8月13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此外,草案还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的相关内容。
□张楚楚 (山西大学)近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相比原条例,草案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比如规定结婚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
8月12日,民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比2003年8月发布的现行《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登记地域也不再受“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并要求加强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设。
海报新闻评论员 朱延鲁日前,《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发布并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与现行规定相比,草案对婚姻登记的程序作出了较大修改。其中,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的改动,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近日民政部网站发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条提出,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来源:央视新闻】民政部日前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这是现行《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修订草案共28条,分6个章节,分为总则、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和补领婚姻登记证、法律责任、附则。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9月11日。
近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相关情况引发网友热议。
【来源:重庆晚报】近日有网友问:民政部已经明确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为何大渡口区民政局仍需要登记居民提供户口簿?官方回复大渡口区民政局答复:修订草案确实删除了现行条例中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需出具居民户口簿的相关规定。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8月13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
民政部日前就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婚姻登记取消户口簿等新规定引起广泛关注。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回应,取消当事人需要出具户口簿的规定,主要是为当事人特别是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群众提供最大便利。
来源:【赣南日报】近日,会昌县网友沈先生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办理结婚证是否需要携带户口本的问题。对此,会昌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给予了详细答复。 根据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及江西省婚姻登记工作操作规范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2024年8月12日,民政部发布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刘君凤/视觉中国)“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2024年8月15日,该话题冲上微博热搜。与此同时,另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是:离婚冷静期拟加入婚姻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