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用他人照片作为社交平台头像侵权吗?记者近日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在该院审结的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因被告李某使用他人照片作为交友平台头像,被判构成肖像权侵权,而交友平台也因为没有及时删除头像需要担责。
前言:现在社会科技非常发展,很多人都不会面对面的去交流,因此朋友圈是非常关键的,正是因为这种原因的存在导致微信的退出,很多人都非常依赖微信,人,除了能够包装自己之外,同时也会把自己的朋友圈包装的特别漂亮,就比如我们的微信。
朋友之间适当地开玩笑,可以活跃气氛,融洽关系。玩笑一旦过度,就会弄巧成拙,甚至可能侵害名誉权。本文刊于《中国妇女》杂志案例:2022年底,韦百合和袁可馨通过加入单身微信群相识,并多次参加微信群主组织的桌游、外出旅游等活动,逐渐熟悉起来,成为朋友。
首先感谢大家的阅读,动动你们的发财小手:点赞 关注 评论!小弟在此先祝大家年年笑口常开,日进斗金,暴富又开心!哎哟喂,各位看官,今儿咱们得聊聊一个既让人捧腹又略带几分自省的话题——我第一次深刻体会到,原来头像这玩意儿,在聊天里简直就是个“社交导航仪”啊!
央视网消息(记者/姚抒廷):当你无拘无束地在“网络冲浪”时,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在社交媒体上看到好看的图片或影视作品的剧照,随手转发到朋友圈或者设置为自己的头像;为了完成购物评价,从网上下载其他人的照片进行返图评价。然而,这些你未曾在意的行为,其实也属于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