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在破除了农村与城镇的户籍制度,统一为城乡居民称呼,但是事实上农民还是农民,市民还是市民,这一点上很难改变,这是由户籍所在地区制约的,谁户籍在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就是农村居民,而农村居民就会得到相应的权利,其中最大的权力就是耕地土地承包权。
新一轮土地延包30年工作有了新的推进,七部委参与的土地延包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近日正式建立。人口变动后是否重新分地,进城落户农民土地延包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重大问题仍为外界所关注。国办近日下发文件,同意建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在农村土地政策中,二轮承包到期延包 30 年这一重要决策备受关注。而与此同时,一个现实的问题也摆在眼前,那就是户口迁入城里的人是否还能分地呢?这不仅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农村的稳定与发展。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看看新法对此究竟是如何定论的。
近几年,随着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陆续到期,国家作出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决定,明确二轮土地到期后要坚持延包原则,不推倒重来、打乱重分,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得以稳定延包,绝大多数农户对承包地、人口等信息无异议的直接顺延。
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节目,今天我们主要来聊聊土地二轮延包的新政策。随着中国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集中到期,社会各界对于新一轮土地承包的具体安排愈加关注,尤其是涉及到国家公职人员、外嫁女、整户消亡的五保户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权益问题。
当前,我们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实行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实行之始就很快解决了广大农民的温饱问题,之后一直保持强大的生命力,推动着农民增收致富和农村建设发展。
嗨,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节目,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农村土地延包的事。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就要到期了。这回,大家伙儿都特别关心新一轮土地承包的事儿,特别是那些之前没分到地的、进城打工落户的,还有当公务员的、嫁出去的姑娘等等,他们的土地权益在新一轮承包里能得到保障吗?
修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新修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任何组织不得将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承包地强制收回。至此,农民进城落户仍可保留农村承包地,获得正式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