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已至,申税小微为您送上社保费扣款“暖手宝”:12月征期到了,这个月是企业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的第二个月,对于通过扣款方式缴费的用人单位,税务部门扣款时间为每月10日至15日,请确保期间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答:同一个月内职工先后在两家单位就业的,第一家单位缴费后,按不重复参保缴费的原则,第二家单位无需再为其缴纳就业当月的社会保险费,视该职工当月正常缴费。第二家单位则从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仍应按该职工全月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本月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款日为1月11日至1月15日,各位缴费人记得检查一下扣款是否成功哦!那么,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费缴纳,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快来一起看看吧!(点击问题下方按钮查看答案)Q1灵活就业人员去社保部门登记的当月就可以缴费了。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8号)文件精神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具体内容跟着小编一起
社保长期断缴,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会清零吗?两地重复缴社保,缴费年限能否重复计算?职工工资调整了,缴费基数需要马上跟着调整吗?…… 这些常见的社保问题,您是否了解?快来看一看~社保长期断缴,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会清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