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通讯员 汪著玥 陈永铧视频剪辑 邱睦网约车即将到达,乘客在打开车门的一刹那将行人撞倒,行人不治身亡。近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此类案件作出判决,网约车司机与乘客共同担责并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开门杀”,即车上人员停车开门下车时,没有认真观察后方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导致后方行人或车辆来不及反应而造成碰撞,轻则造成车辆损伤,重则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如果事故由乘客导致,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近日,平远法院审结一起因乘客“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11月16日上午8时许,在南宁市南京中华路口,一名出租车司机开门下车时,后方驶来的一辆电动车避让不及,碰撞车门后倒地,致坐在电动车后座上的女子小腿受伤。事发后,出租车司机陪女伤者就医并支付医药费及赔偿,双方已达成和解。
停车、开车门、下车,这看似简单平常的动作,稍有不慎极可能引发交通事故,进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据介绍,近日,家住江宁禄口的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天禄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府里庄路段时,准备换副驾驶的父亲开车,遂在非机动车道临时停车,并准备开门下车。
门上有一排密密麻麻的小凹陷,王小姐说,这是被停在隔壁的红色保时捷“撞”出来的。开车门不注意隔壁车子遭了秧王小姐相邻车位停的是一辆红色保时捷,她推测应该是对方车主上下车开门的时候不注意,车门下角总是碰到自己的车。等王小姐发现时,自己车的前后门上,已经有50来个小凹陷。王小姐观察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