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过桥资金偿还已到期贷款的现象在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已十分普遍审判实践中,有的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民间借贷本息的,经借款人、出借人与过桥资金所有人三方协商达成协议,约定由借款人利用过桥资金偿还旧贷,以此获取出借人新的贷款,再以新的贷款偿还过桥资金及其产生的费用。
近日,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商转公贷款新增“以贷还贷”方式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有效减轻职工家庭还贷压力,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原有商转公贷款“先还后贷”基础上新增“以贷还贷”方式。
导读:本文谈套路贷诈骗罪案件的转单平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问题。这是刑事律师辩护难点。本文认为,对“转单平账”,甚至“借新还旧”、“以新还旧”都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规定,是正常的业务模式,不应认为这些就是“套路”。刑事律师在辩护时,应主张将这些手段看作是技术中性的,其本身不是犯罪行为。
11月26日:阴天有小雨 气温8~16℃新闻报料电话:0715—8128787新鲜事、稀奇事、开心事、烦事,欢迎拨打热线电话,我们愿意和您分享,帮您跑腿...商转公“以贷还贷”业务办理全攻略来啦!为促进咸宁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咸宁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十条措施。
日前,南阳市首笔“商转公-以贷还贷”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在建行南阳分行落地。“我们再也不用为49万元‘过桥资金’犯愁了!”12月21日,办理该业务的郭女士十分激动,她的贷款年利率由5.8%降至3.1%,共节省利息28万余元。
大皖新闻讯 1月20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为进一步优化贷款服务,支持缴存人合理贷款需求,降低缴存人贷款成本,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自2025年1月20日起,恢复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来源:【安徽财经网】安徽财经网讯:记者昨日获悉,自2025年1月20日起,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下称“商转公”)业务正式恢复,首批将办理2018年12月31日(含)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