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法令就是一夫一妻制度,可是当时已经有家庭有好几个姨太太了,面对这样的情况,国家想了一个办法…在原始社会的时候,其实是母系社会的,一般孩子生下来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人开始掌握“话语权”。
虽然当时关于废除一夫多妻制的呼声很高,支持这个呼吁的人也有很多,但实际上真做到这一点的并不多。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始强制实施一夫一妻制,并且在1950年的时候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其中明确提出要废除封建时期三妻四妾、一夫多妻、童养媳等不合理的婚姻制度。
对于之前已纳的妾,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实际上鼓励妇女脱离妾室关系。很多妾也就这么消失的,但是她们在提离婚时的理由,却有不少人不以蓄妾为理由,而是以男方姘居她人,遗弃不照顾生活,是父母包办婚姻没有感情等为离婚理由,也许是她们自身对为妾身份的忌讳吧,自古谁家女儿不想是明媒正娶的妻子呢?
曾经问过一些男性好友这个问题,有好几位开玩笑说,最想体验的莫过于三妻四妾,先不想养不养的起这么多佳丽,就想体会一下被包围的感觉。古代大户人家为什么院子那么多,因为娶妻纳妾后院人多了,古代又追求多子多福,于是乎一个院子放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