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更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关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让我们一起细品新修订版的《安全生产法》 :进一步明确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新修订版《安全生产法》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近年来的一系列事故警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责任到人”。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今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建立安全生产排查、评估、整改工作机制,形成责任共担、任务共抓的工作格局,强化末梢落实、末梢整改。建立机制,持续推进。紧盯重点领域,聚焦重点环节,集中1年时间,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排查、评估、整改工作。
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数据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开会座谈和个别访谈相结合;委托专家团队开展第三方评估,形成评估报告;面向不同群体开展问卷调查,形成分析报告……今年7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发区、工业园区,深入企业、工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