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新公司的入职offer后,赶紧在原单位办理好了离职手续,随时准备着入职,岂料竟然被新公司“放鸽子”!对方声称是因为业务收缩、职能合并等取消了该岗位录用,这能成立吗?应聘者因进退无路,只好诉至法院维权。
在辞职前就找好了新工作。却被新单位放了鸽子。2021年年初,小陈应聘广州某投资公司产品经理职位,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向小陈发出录用通知书,并通知小陈于2021年1月18日前携带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资料前往办理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