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南充7月22日讯(胡毅 杨冬梅)近日,顺庆区司法局一司法所调解了一起因白内障手术失败引发的医疗纠纷,让一位62岁的老年人得到了赔偿。今年3月份,家住南充市西充县的62岁老人刘某因双眼视力下降入住南充某医院眼科,经检查被诊断为:双眼白内障。
近日,法院公布一起医疗损害纠纷案件的二审判决结果,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刘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804,990.50元。
2020年5月,王先生因右眼不适,到青岛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就医,经诊断,王先生为右眼黄斑裂孔。“术后不久就到了抽线时间,而医院却要求再做一次手术,术后我发现右眼轻肿,也看不清东西。”王先生质疑华厦眼科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要求对方赔1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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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手术是通过超声乳化的方式将晶状体粉碎吸除,更换透明的人工晶状体。晶状体属于重要的屈光介质,在晶状体老化的过程中,屈光度发生改变,会引起远视或者散光,通过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的方式在解决白内障的同时,也改变了全眼的屈光度。
近日,紫阳法院通过运用“诉前鉴定+调解”模式高效化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情回顾2022年4月,紫阳县陈某的右眼因老年性白内障在某医院治疗,接受手术后陈某右眼有轻微出血,出院后陈某发现视力下降严重,陈某认为自己右眼视力下降,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有直接关系。
来源:【海博TV】点击上方图片,即可报料近日,家住福州市长乐区玉田镇东渡村的陈先生拨打《现场》栏目热线电话说,他和村里的不少老人,被免费包车接送到了长乐眼视光眼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做完了手术还发大米,自己只掏了30元的伙食费。可让陈先生没想到的是,术后不幸的事情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