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石市某住宅小区一楼栋13层发生一起火灾,虽经及时处置使火势得到控制,但还是导致13层住户财产损失。 消防部门初步判定:由于楼道杂物燃烧导致火势蔓延,从而造成两户业主财产损失。但堆放杂物的业主认为不是自家点火导致杂物燃烧,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
□ 本报记者 张雪泓某小区因停电造成电梯停运,家住12楼的张奶奶走楼梯下楼,却因楼道无应急照明踩空受伤。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奶奶诉物业公司侵权纠纷案,认定物业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张奶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1万余元。原告张奶奶诉称,自己家住12楼。
□丁家发北京某小区因停电造成电梯停运,家住12楼的张奶奶走楼梯下楼,却因楼道无应急照明踩空受伤。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奶奶诉物业公司侵权纠纷案,认定物业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张奶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1万余元。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通讯员 任威2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襄阳市樊城区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某小区居民雨天在地下车库骑电动车摔倒受伤向物业公司索赔的案件。法院判决,因事故发生地属于公共场所,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公司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