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尹蔚 日照报道9月20日,日照市住房公积金发布通知,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以下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办理流程。
据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11月1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鄂尔多斯市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26日,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该中心下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根据《通知》,10月1日起,对于购买保障性住房家庭,可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
购买“二手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吗?答:可以,符合提取条件的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二手房”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直接用于支付“二手房”首付款(以下简称直付“二手房”首付款)。办理直付“二手房”首付款需符合什么条件?
郭健 泰安报道10月14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勇公布今年1-9月,泰安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介绍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相关政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广东佛山风光 视觉中国资料图据微信公众号“佛山公积金”9月30日消息,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为更好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州公管委发〔2024〕5号)精神,优化调整我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如下:调整一: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在黔东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购房首
原标题:济宁:支持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款来源:齐鲁网据“济宁住房公积金”微信公号消息,近日,济宁市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且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19日,吉林省长春公积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调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绿水环绕城区(怀化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雨 摄)怀化日报全媒体讯“这个政策不仅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便捷性,还减轻了我们购房者的资金压力。”日前,市民周先生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了一套城区商品房。
【湖北鄂州: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 均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款】财联社11月1日电,湖北省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鄂州市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大众网见习记者 崔丽丽 济宁报道9月11日,大众网记者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减轻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前期资金周转压力,结合济宁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工作实际,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就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通知。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缴存职工: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首付资金压力,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0月15日,四川省雅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20家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若干政策措施》包括助企纾困政策、金融支持政策、惠民促销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等六大类,共计23条。
最近,甘肃、天津、上海、池州、太原等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提取限制取消,提取方式焕然一新!01 甘肃:提高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房提取额度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对《提取业务操作规程》进行了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