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民政部、全国妇联召开“推进移风易俗 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四起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二为男女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且已育有子女,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这一案例在舆论场上就判决法理产生了诸多讨论,所涉问题远超彩礼本身,值得一说。
基本案情1990年,董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李某作了上门女婿,但二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双方一起共同生活了二十年,期间双方并未生育子女。十年前,李某和董某感情不和,李某遂离家出走,但户口一直在董某户籍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