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决定对郓城县城区八条道路实行车辆禁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禁停路段。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秩序,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将仓山区烟台山片区规范机动车道路停车政策通告如下:一 停车规范。
【来源:大庆晚报】杜蒙县公安局关于G232胡吉吐莫镇内禁止停车的通告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对G232胡吉吐莫镇内部分路段全面采取禁止停车的交通管制措施。
为打造友好交通先进典范城市,提升广大文明交通参与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推出“执法有温度,文明有礼遇”系列措施,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全省率先试行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实行“先行提醒纠正”的执法模式。
【来源:凤凰警事】关于对凤凰县部分禁停道路启用移动电子设备进行记录违法行为的公示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禁停道路启用移动电子设备进行记录违法行为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