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因为涉及到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权制度,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居住权”如何设立和撤销?房子一旦设立居住权后,还能卖房、换房吗?很多网友提出这样的疑问。张爷爷和李奶奶属于再婚家庭,二人婚后一起生活了二十余载。
北京日报 近日,《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公开征集意见。什么是居住权?为什么要制定居住权登记政策?《办法》对居住权作了哪些规定?10月24日,针对市民关注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答疑。问题1:居住权是什么?
《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登记办法》)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登记办法》拟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居住权不得继承和转让。同一不动产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但是居住权人可以为多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