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日,出租人李某与承租人赵某签订了《商铺租赁协议》,约定赵某承租李某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XX号的一处商铺注册公司并经营餐馆,租期5年,并约定了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时,赵某应当将注册地址迁出,逾期不迁出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租人承担。
商铺租给人家开烤肉店,经营半年后就开始赖租金,店主既不交租金也不交房,还不注销或迁出营业执照,房东怎么办?某公司与陈某签订一份《商铺租赁合同》,将南通市崇川区某项目商铺出租给陈某用于经营餐饮,租赁期限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