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发﹝2008﹞202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因国家经济建设或者地方公益性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场农用地的,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参照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因为在办理案件过程当中,我们团队接触这类案子最早是从零几年开始,现在已经将近20年了,在最初的一些纠纷当中,一般都是比如说发包的纠纷,比如说一些相关的管理部门之间办理文件的一些纠纷,但是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很多这种国有农用地包括国有农场土壤的国有农用地等等,随着城市的发展逐渐的要收回,要征收。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4月20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标准》(以下简称《补偿标准》),明确原用途评估收回补偿和综合测算两种收回补偿方式。新标准自2023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因为在办理案件过程当中,我们团队接触这类案子最早是从零几年开始,现在已经将近20年了,在最初的一些纠纷当中,一般都是比如说发包的纠纷,比如说一些相关的管理部门之间办理文件的一些纠纷,但是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很多这种国有农用地包括国有农场土壤的国有农用地等等,随着城市的发展逐渐的要收回,要征收。
《土地管理法》中对土地使用权收回是如何规定的?一起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第58条的相关规定。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在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经常会就拆迁安置补偿产生矛盾,矛盾的根源在于,许多拆迁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并不愿意给拆迁户足额的补偿,甚至是能少给则少给、能不给则不给,因此对于拆迁户来说,了解征地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可谓是至关重要,今天笔者通过一则判例来带大家了解一下,最高法对于划拨用地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认定的。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青岛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13日在被收回地块现场张贴了青收(崂)公告〔2023〕2号《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经崂山区人民政府研究,拟定了收地补偿方案,现公告如下:一、拟收回土地的目的地块拟用于北宅街道峪夼社区村庄改造安置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