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报道了有关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的新闻,其中,相关政策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引发了网友诸多讨论。(此前报道)究竟何为“生育登记”?与“户口登记”有何不同?此举是否是在鼓励“未婚生育”?
记者查询到,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服务,强化便民惠民服务,提高生育登记效率,此前,陕西省卫健委曾印发关于《陕西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
作者:马青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通知,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细看新《办法》,亮点颇多,比如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通知显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新《办法》适用于双方或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人口,以及在四川省长期居住且持有四川省《居住证》的非四川省户籍人口。
最近,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生育数量限制的消息引起热议。有网友认为生育登记就是“上户口”,取消结婚限制是在鼓励非婚生子。一时间,“生育登记”成为热搜话题。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街采调查发现,不少年轻人表示对该制度不甚了解,尤其分不清生育登记制度和“上户口”之间的关系。
近日,“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冲上热搜,相关政策将于2月15日起施行,四川省成为继广东省后又一个允许非婚生育的省份。(1月30日经济观察网)据报道,四川省卫健委发布的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明确,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