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680人,设置卡点18处,清查重点场所1286处,盘查嫌疑车辆1368台,查处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治安案件11起,行政拘留11人,没收烟花爆竹144件,爆竹34万头。
当前,按照辽宁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朝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邮寄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行政拘留3人、依法收缴烟花爆竹1985件,极大消除了安全风险隐患。
第一条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确保除夕和春节我市不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全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3700余人次,他们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冒着零下十八度的低温,顶着呼啸的北风,踩着20公分厚的积雪,走街串巷,走村入户,采取徒步巡查,定点看守,流动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开展禁放巡逻查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果。
为有效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切实维护人口密集区域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现就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事宜通告如下:一、以下区域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要求,我市主城区东至凤凰山、麒麟山迎城面,西至龙泉大街,南至丹锡高速、南外环路及其连接线,北至朝阳大街北段、慕容村以南的围合区域内,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春节临近,可否燃放烟花爆竹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热门话题。有人觉得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增添节日氛围,也有人对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感到担忧。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近日国内多地已经出台了保障美好新年的实招:今年春节可以有序、限时和在限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