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位诗人面对百姓的苦难作出了这样的叹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而在中国古代,这句话更是大部分平民百姓一生命运的真实写照。但如果要必须说出一个百姓生存最艰难的朝代来,那一定是清代。清朝的冤案数不胜数,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杨乃武和小白菜通奸杀人案了。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一):傲娇的杨乃武蒙冤了吴钩发生在晚清同治、光绪年间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可以为我们探究大清帝国洗冤机制的隐秘内情提供一个分析模型。这起当年轰动一时的大冤案,或许不能说明清代司法的全部真相,但它将让我们看到冤案平反的幕后,隐藏着哪些微妙因素与复杂博弈。
“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三两岁呀,没了娘呀……”在140年前,歌词中的小白菜这一名字可是传的沸沸扬扬,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热点。其在民间的热议得益于当时的上海《申报》,在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它报道了浙江余杭的一起案件,使得此案开始为人们所知。
结婚后,他们夫妇租住在杨乃武的房子中,由于同处一个屋檐下,所以杨乃武和“小白菜”夫妇接触较多,有时还会在一起吃饭,但相处久了,流言蜚语就出来了,杨乃武为了名声,故意提高租金,让“小白菜”夫妇搬走了,本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但没想到更大的麻烦在等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