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慢性病患者医疗服务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对诊断明确且需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接诊医师在保障用药安全条件下,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病情需要适当增加开药量。
从省直医保启动以来,门诊特慢病一直实行定点管理,门诊特慢病患者须在省直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医院作为门诊特慢病的治疗医院,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变更手续,在选定的治疗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按规定报销。
市医疗保障局对疫情期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慢病门诊月限额结算调整为上半年度限额结算,6月30日前,患者可一次性享受过往月份特慢病门诊待遇,单次就诊最长可一次性开具三个月的诊疗处方,患者可采取与定点医疗机构电话、网络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就诊,减少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次数,避免人员聚集,防止
7月24日记者获悉,辽宁省医保局对全省规范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情况进行调研和评估,组织各市定点医院和临床专家共同分析论证,精准施策,对有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印发了《关于完善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优化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对部分病种提高支付限额,持续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的便利化
但急诊科医生有时候也会接诊慢病患者,能不能开超过三天的药呢?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2024年1月1日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启动,将职工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等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医保报销范围,大家在去门诊看病时,一定要扫医保码(市民码)或持社保(医保)卡才能报销。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1月3日,辽宁省肿瘤医院发布门诊就诊重要通知,宣布医院全面落实分时段预约诊疗制度,通知内容具体如下:1.预约方式线上预约:首选辽宁省肿瘤医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预约挂号。
2024年1月1日起,随着沈阳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启动,我省14个市全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截至2023年12月末,除沈阳市外的13个统筹区累计享受门诊待遇4463.6万人次,统筹基金报销49.8亿元。
那么,关于医保门诊慢性病,还有哪些需要大家了解的事?此前我们曾经介绍过,医保慢病管理实行的是指定定点管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患者在哪家定点医院提交的慢病申请并由哪家医院进行初审,经认定合格并备案后,就应该在该医院看病开药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