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中了解到,广东省已经在妇女儿童生育医疗保障、女性就业、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等方面做出了政策倾斜,同时已加大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力度,全省“四项制度”奖励扶助人群200余万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超过30亿元。
该方案提出了相关的任务目标,到2025年,广东省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5.5个,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更加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提出,广东常住人口数从2020年的1.2624亿人增加到2025年的1.32亿人,人均预期寿命从2020年的78.4岁提升至2025年的大于79岁;
为与三孩生育政策做好衔接,11月29日,正在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拟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等方面进行修改。
10月7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对省人大代表叶丽燕的建议答复中了解到,我省稳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对参保人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100%报销,并把“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5个”纳入“十四五”规划,下一步还将继续健全生育支持体系,切实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3月21日,笔者从“清远医保”微信公众号获悉,新一期市民咨询医保的热点问答出炉。笔者梳理发现,本期市民着重关注药物咨询、生育政策、三孩政策等,清远医保均作了详细回答。市民问:我想咨询斯威保胎灵片是否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望告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作出如下决定。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2021年6月26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部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明确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