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参加某地法院庭审,说实话,我明显能感觉到她是有点针对性的,但是庭前和庭审中她对双方的态度也都差不多,只是在法庭辩论阶段,我刚开始发问第一个问题,对方也回答的模棱两可,不知所以,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
我代理后,经过多次会见,阅卷,分析案情,当事人对我也比较信任,我对案件也很感兴趣,在这个关键时候,接到委托人通知,要解除委托,据说委托人找了京城一家更牛的律所,可以做动安全部的工作,说要把第一被告认定为线人,取保出来。
2019年8月23日,最高检发布《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检察人员遇到其他人过问有关案件办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等事项都需要填报,但职责范围内的询问除外。
中国网5月6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今日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凡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实现件件事事登记、报告,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更有信心,形成社会信任、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
按照工作规定,公检法人员凡遇说情,干预办案必须如实上报。有些情况下,是分不清法律咨询与它们的区别的。这时你的熟人朋友会很为难:如果不上报,有极大可能被党纪政纪处理;如果上报,熟人朋友从此陌路。 如果确实想知道案件的一些情况,有许多合法途径。
2020年元旦刚过,当多数人还习惯性地提笔写下“2019”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已完成了2020年首个《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的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