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献看,商代的食人传说集中在商纣王的身上,主要有四件事,一是商纣杀梅伯而制肉酱;商纣杀梅伯而制肉酱一事,屈原的《天问》和吕不韦主编的《吕氏春秋·行论》都有记载,但都很简单,就一句话,分别是“梅伯受醢,箕子详狂”和“杀梅伯而醢之”。
日常社会认知中,徇私情是不好的,甚至是可耻的,但春秋大家管仲,却认为不徇私情,何以忠君?管仲作为历史上的名相,作为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经济学家、哲学家,被齐桓公重用之后,先后在政治、经济、军事、行政等多方面进行改革,从而成就了喜欢游猎、喝酒、女色的齐小白,春秋首霸之位。
一、老人“自死窑” 在汉水鄂西北段沿江密集成排的“自死窑”遗存,似乎印证着一个传说久远的古代怪异风俗:弃老。在古代,弃老的习俗在不少民族或地区一直存在,大凡六十岁以上的老人都被认为已经无益于社会,应该让其自死,因而会被送往开凿在山崖上的石洞或土洞中坐以待毙。
相信大家都很了解李世民“玄武门之变”、朱棣“靖难之役”以及清康熙时“九子夺嫡”等一系列关于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故事,而且经过很多电视电影的夸大和渲染,很多人肯定会认为古人死守“立嫡立长”的成规而不作变通,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们是迂腐守旧、版版六十四的老朽。
上古虽然贤人、圣人辈出,但是史书和诸子著述中却记载“杀首子”,这是为什么呢?再看同时代的《墨子·鲁问》这样记载:鲁阳文君语子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桥,其国之长子生,则鲜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岂不恶俗哉?”
而自从有了妻子和小妾的区别后,他们所生的孩子也就有了不一样的地位。而正妻或皇后再生的第二个、第三个儿子,这属于嫡子,“嫡”分为女和啇,在商朝的意思是被选中的女子,意为正妻,所以正妻或皇后生的第一个孩子是嫡长子,后面不管生多少个儿子,这属于嫡子。
过继立嗣,在古代中国是一种很盛行的习俗,这种举措,从先秦直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才逐渐绝迹。因此,现代的不少年轻人对这个词都很陌生,对这种行为也很不理解,觉得逼着一个人背弃亲爸爸去认叔伯为爸爸,真是太残忍太没有道理了。
现在重求要阐释的,不仅是为了驳斥和揭示黄守愚之类,还要指出如何科学正确的认识人类文明文化发展的根本和真谛。肤浅的罗列许多资料,旁征博引的,其实完全是说胡话,胡编乱造,东拉西扯,似是而非,也想给自己留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