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参战退役军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这一条的要点,在于“符合条件”四个字。回溯当年民政部门在认定参战人员时,首要的条件,大致就是城镇曾经参战且无工作单位的失业人员,经当事人申请、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后,可以申领定期生活补助。
其实,在现实中很多退伍老兵基本上都是具备双重身份的,我们说得最简单就是,如果你是一名退伍老兵同时你如果是满60岁以上的那你就即是退伍老兵也是满60岁以上的老退伍兵,这也是一个双重身份啊,如果你还有参战、参试的经历的,那你就是一个多重身份的老兵,那么这些身份每一个都有不同的优待标准,比如说我们知道一般的退伍老兵从部队回地方过后都会发到这一块光荣牌,这就是说所有的退伍老兵都可以享受到这样的一个优待,只要你是退伍老兵,这是不分年龄的。
邻居王老兵,今年八十多了,有一阵子老不消停,不断地往村里,乡政府跑质问:为什么不发给他“两参补助”王老兵说,自己六一年当兵,六八年复员,这时间,正好发生了中印战争,自己为此还超期复役三年多;自己是“参战”退伍兵!
在退役军人群体中,有这么一群非常特殊的退役老兵,他们每次补助的调整,都受到了极大的关注。现在不少退役老战友已经步入老年,还有一些退役老战士的生活非常困难,当地政府要主动对他们的生活进行关心,关注他们的身体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
央广网上饶7月1日消息(胡琦 )为切实加强对越参战退役士兵的关爱,缓解生活困难问题,德兴市在原有已发放省级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另外拿出资金为无双重生活费来源的对越参战退役士兵发放县级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月人均260元,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这些年,对参战老兵的待遇方面已经做了好多事,不少老兵非常感谢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帮助。有老兵问:如果自己自费缴纳社保金,是否可以领取参战补贴?近期看到网上也有其他战友提到过此问题。实际上,提出这类问题的战友情况还算不错,对于参战老兵的身份已获认定,还能不能领取参战补贴呢?
导读:参战老兵,是国家的英雄,是岁月沉淀下来的珍贵记忆,他们曾经为了国家、为了人民,英勇奋斗过,流淌着热血,献出了青春。他们的付出应当得到尊重与回报。然而,如今我们面临一个问题:两参有无工作都应享受参战补助,这是参战老兵独有的荣誉。
导读: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许多曾经穿上军装、保家卫国的老兵,如今已经步入了人生的晚年。他们中有些人已经退休,有些人仍在劳作,但无论他们的生活如何变化,有一件事始终不应被忽视——他们曾经为国家和人民付出了宝贵的青春和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