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摆渡为业的黄德义,在河上用铁壳船建了一座固定浮桥费,耗资13万元,并且收取一定的费用,小车5元大车10元,几年时间共收取过路费总计52950元,期间当地水利部门连续以非法建桥为由罚款,每年一万,黄德义一共交了至少3次,2018年10月浮桥被强制拆除。
这句民间谚语似乎是在说坏人无恶报,好人无好报,杀人放火的过着滋润的小日子,修桥补路的却连埋尸骨的财力都没有,在人们心目当中,普遍认为,修桥补路是行善之举,罗翔老师还特有意思地引用了《太上感应篇》中的话“修桥铺路,乃大善之举。”
首先,《太上感应篇》没有关于“修桥铺路,乃大善之举”的表述,顶多和“积德累功,慈心于物”沾边,如果黄某人真的是善人,按书中所说“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那不是快成仙成神了?
近日,吉林省某地村民黄某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一案引发关注。据报道,黄某在洮儿河边长大,这条河让村民的日常通行极为不便。黄某家有兄弟五人,祖上都以摆渡为业。2014年,黄某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桥。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罚款并强制黄某拆除浮桥。
批评罗翔老师对浮桥事件的看法,请用事实反驳,盲目中伤不可取。罗翔老师对浮桥事件的看法有主要三点:一,私搭浮桥如果定性违法,最严重的处罚,也只有行政处罚,不构成刑事处罚。当地公检法以刑事处罚处理私搭浮桥事件,不存在法律依据,套用万能的寻衅滋事罪,存在权力妄为。
《无间道》中,黄秋生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世界不应该是这样,做人不应该是这样。”就像吉林洮南私搭浮桥,因为收了费,村民一家18口就被判寻衅滋事,虽然都有缓刑,但也分别被判3个月到2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