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何昱璞)易事特(300376)7月22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与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正式签署了优化调整后的《股份转让协议》。东方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易事特18%的股权以总价18.5亿元转让给广东恒锐。
中证网讯易事特8月19日午间公告称,扬州东方集团向广东恒锐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18亿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据公司相关公告,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易事特变为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状态。
7月21日,易事特公告了控股股东与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事宜,协议确定了易事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将以18.5亿元转让易事特18%的股份至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同时扬州东方将放弃其剩余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
此前业绩承诺恐难达成,或终结“无主”状态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黄婷自称“广东省国资混改典范”的易事特(300376),在“寻主”之路几经波折之后,又迎来了新的入局者。近期,易事特发布公告,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7.
12月11日晚间,易事特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及其实控人何思模、第二大股东广东恒锐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的17.94%的易事特股权协议转让给广物控股集团。
8月19日午间,易事特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集团与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通知,东方集团向广东恒锐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18亿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证券时报记者 吴志12月11日晚,易事特(300376)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思模及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7.
1月9日晚间,易事特披露股东权益变动,公司第二大股东广东恒锐拟向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25.05亿元的价格转让所持17.94%股权,同时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放弃全部持有的公司31.78%股份的表决权。
本报记者 李昱丞见习记者 解世豪1月11日晚间,易事特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据报告书,广物集团将出资25.05亿元,受让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东恒锐”)持有的易事特约4.18亿股股票,交易完成后将持有易事特17.94%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9月9日,广东唯一的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创业板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东莞进行合作签约仪式,标志着恒健控股入股易事特正式完成,占易事特总股本的18%,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将进入共同治理阶段。
12月12日,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及其实控人何思模、第二大股东广东恒锐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7.94%股权协议转让给广物控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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