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条例明确了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道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等内容,规定: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路内停泊的停车收费收入上传至电子收费系统,按照管理体制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网传视频显示,开车女子询问,“村上现在的路,停车就要收钱?”收费的人称,“我们这是村上的规定。”8月24日,周至县政府办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已经注意到该情况并介入。“会核实相关情况,然后进行反馈。”
来源:【新甘肃】冯海宁近日,上海浦东居民胡女士反映:她经常将私家车停在小区外面路边的停车位上,以为是免费停车,但8个月后却发现自己欠交停车费6000多元。在此期间,她从未接到相关的停车费催缴电话或者提示短信。记者近日调查采访发现,不少人在路边停车场收费问题上都吃过亏。
西部网讯 今天,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发布《关于移交莲湖区道路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告》,莲湖区道路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工作今起将移交至属地管理,具体内容如下:根据《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区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工作”相关要求,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负责的莲湖区道路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移交至属地管理,具体如下:自2022年6月8日0:00起,莲湖区路内停车管理工作移交至西安莲湖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请市民关注“莲湖停车服务”微信公众号,咨询相关事宜。
调查动机近日,上海浦东居民胡女士反映:她经常将私家车停在小区外面路边的停车位上,以为是免费停车,但8个月后却发现自己欠交停车费6000多元。在此期间,她从未接到相关的停车费催交电话或者提示短信。原本是方便居民的路边停车位,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收费标示是否明确?
近日,宝鸡市民范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自己住在渭滨区太白路5号院附近,每次回来以后可能晚上要在路边停车,收费指示牌上显示的是“收费标准小车2元一次,大车3元一次,小车3元一晚”,但是现在一晚上收费7元了,他觉得不合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提高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缓解我县“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陕西省价格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和《周至县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决定对我县实行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