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场所的警示标色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来源:住建部官网,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转载请注明!刚刚,住建部再发布一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GB 55035-2023,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