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网友留言提问:我是公司的HR,最近公司新招了一名员工,他在入职时主动向公司表示不需要缴纳社保,要求把本人缴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险费折为现金发给本人,说自己也不一定在上海长期发展,以后社保转来转去的也麻烦。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让他签一份自愿不缴社保的协议呢,公司能免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