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L市阮姓居民以L市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2009年第1期《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授权委托并要求D县城乡建设局于2009年10月12日发布的《关于某小区折迁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无效的公告》的行政行为违法并撤销。
会议纪要是合同吗,能否作为当事人起诉的依据?阅读提示:会议纪要,顾名思义,是对会议内容的记录。司法实践中,时常出现一方当事人以会议纪要作为依据诉请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或以会议纪要作为依据,提起行政诉讼。
集体土地征收中支付征地安置补偿费用的责任主体。在集体土地征收案件中,当事人诉称其房屋在市、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确定的征地拆迁范围内,并认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全部实施征收,但并未向其全额支付征地补偿的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