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搭便车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这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2017年11月3日,章安在铁皮石斛基地驾驶石块运输车,正准备出发时,恰巧遇到工友们出去办事,便让他们一同乘车下山,怎料车辆在下山途中突然失控,发生严重倾倒,造成两死三伤。
编者按:看到老人摔倒要不要扶?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真的能归业主吗?国家遇到紧急情况,征用个人动产或不动产时有补偿吗?公众人物有隐私权吗?设置离婚冷静期,有必要吗?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如何认定?高空抛物未造成他人伤害会追责吗?……您想知道上述问题的答案吗?
作者:柳意1“妈的,车居然抛锚了!”老八说着狠狠地踹了轮胎一脚。他是我的小学同学,不知怎的突然就发迹了。他的座驾是一辆陆地巡洋舰,不过在这荒郊野外的,即便是真的巡洋舰恐怕也无济于事吧。“手机一点儿信号也没有,导航也坏了!
原告李,69岁。去年4月11日,李坐着同村村民宋的摩托车,准备去地里干活。当时,姜正驾车经过古县旧县镇并侯村路段。小轿车与摩托车相撞后,李被撞成了脑外伤,宋也受了轻伤。事故发生后,李在古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了54天出院。住院期间,姜预支李医疗费用6.8万余元。经鉴定,李为四级伤残。
好心让朋友搭便车,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人受伤,赔偿责任怎么划分?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了这起好心搭乘引发的纠纷案件。一日,广东男子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李某,不慎追尾碰撞黄某驾驶的轿车后失控,再与相邻车道苏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损坏,李某、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好心让朋友搭便车,行驶中发生事故致搭乘人受伤,车主是否担责?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是否有权主张赔偿误工费?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是否应减轻?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春节假期即将过去,大张搭乘好友小刘的车顺路回城上班。途中两人相谈甚欢,小刘没能及时避让前方车辆,造成追尾事故,导致坐在副驾驶的大张受伤。交警认定小刘负全责。搭便车的大张可以向小刘主张医药费吗?——可以主张。因驾驶人过错造成车祸时,好意同乘不能免除驾驶人的责任。
晚报讯 (特约记者 金亮)12月3日,市民赵先生通过本报热线电话向记者反映,他于11月初搭乘同村张某的“顺风车”回家,可半路遇到了车祸,他也因此受伤。当赵先生出院后,多次找到张某要求赔偿其医疗费,但张某始终拒绝,无奈之下只得求助媒体。
这些“好意同乘”的现象都很常见,但如果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担全责呢?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阿强驾车未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老李在事故中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