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 月 4 日消息,小鹏汽车法务部今日发文称,自媒体“汽车曝光台”(或名:汽车通病曝光台、车曝台等)此前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多个网络平台矫伪事实、诋毁小鹏汽车产品与服务、贬低小鹏汽车品牌,严重误导公众。近日,该自媒体已公开澄清并向小鹏汽车赔礼道歉,作出经济赔偿。
12月2日,封面新闻最新消息。小鹏汽车法务部发布声明称:近期,我们注意到有已离职的小鹏员工,仍用小鹏汽车员工身份接受部分券商机构的付费访谈,并臆造了大量不实、错误的信息。我们郑重声明:小鹏汽车公开信息均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发布,任何未经授权的访谈和信息发布不代表我司的立场。
据小鹏汽车法务部微博,近期注意到有已离职的小鹏员工,仍用小鹏汽车员工身份接受部分券商机构的付费访谈,并臆造了大量不实、错误的信息。公司郑重声明:小鹏汽车公开信息均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发布,任何未经授权的访谈和信息发布不代表公司的立场。公司将采取法律行动以维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日,小鹏汽车法务部官微发文称,近期注意到有已离职的小鹏员工,仍用小鹏汽车员工身份接受部分券商机构的付费访谈,并臆造了大量不实、错误的信息。对此,小鹏汽车郑重声明,小鹏汽车公开信息均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发布,任何未经授权的访谈和信息发布不代表公司的立场。
12月2日,小鹏汽车法务部官方发布声明:近期,我们注意到有已离职的小鹏员工,仍用小鹏汽车员工身份接受部分券商机构的付费访谈,并臆造了大量不实、错误的信息。我们郑重声明:小鹏汽车公开信息均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发布,任何未经授权的访谈和信息发布不代表我司的立场。
12月2日,小鹏汽车法务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近期注意到有已离职的小鹏员工,仍用小鹏汽车员工身份接受部分券商机构的付费访谈,并臆造了大量不实、错误的信息。对此,小鹏汽车表示,小鹏汽车公开信息均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发布,任何未经授权的访谈和信息发布不代表小鹏汽车的立场。
2月12日,网传广州法院近日对一起小鹏汽车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判决,引起广泛关注。记者核实,小鹏汽车法务部已辟谣,广州天河法院称没有查到报道中所提到的小鹏相关案件。近日,微博用户“CHE车说道”在多平台发布《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
2月12日,小鹏汽车(09868.HK,NYSE:XPEV)通过官方微博号“小鹏汽车法务部”发布消息称,一微博用户在多个网站平台发布的文章纯属捏造,公司已对该账号发布的全部不实内容完成取证,将对造谣者和传播不实信息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小鹏汽车法务部今日声明:小鹏汽车公开信息均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发布,任何未经授权的访谈和信息发布不代表公司的立场。12月2日,@小鹏汽车法务部 发文称,近期注意到有已离职的小鹏员工,仍用小鹏汽车员工身份接受部分券商机构的付费访谈,并臆造了大量不实、错误的信息。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2月12日,一则网络消息称“国内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在广州宣判,车企被判担责70%”,引发广泛关注。2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广州天河区法院以及小鹏汽车方面获悉,该案件不存在,系谣言。△2月12日下午,小鹏汽车辟谣称,网传事故及判决属捏造。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车企担责70%,智驾法规全面重构》,文中称2025年2月,广州法院对一起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判决,因系统未识别静止障碍物,车企承担70%赔偿责任,车主自负30%。
近日,网络上有消息称,百度和吉利合作打造的高端汽车机器人品牌极越开启大规模裁员,裁员比例接近40%。12月2日晚,“极越汽车法务部”官方微博辟谣称:“我们近期关注到,有人在网络上散布关于极越管理层及经营方面的不实言论,该等传言已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了恶劣影响。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日,一则“广州法院对一起小鹏汽车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首例判决”的消息在网上广泛传播。自动驾驶、追尾事故,又是首例判决,多个信息放在一起,立即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及讨论。这则消息是真的吗?一起来追问真相。
针对网传“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车企担责70%”一事,2月13日下午,广州天河区法院工作人员回复称,经核查,不存在该网传案件。此前,有网络消息称“国内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车企小鹏被判担责70%”,引起外界关注。
针对网传“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车企担责70%”一事,2月14日,广州天河区法院工作人员回复羊城晚报记者称,经核查,未查到该网传案件,不存在类似的判决。2月12日,有网络消息称“国内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车企小鹏被判担责70%”,引起外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