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又称札脚、裹足,即人为地改变足部的天然形态,强制用5尺长2寸宽的长布条等材料缠裹女童双足,将除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向脚心,使脚尖处更尖,脚底处凹陷,脚背处隆起,从而形成“笋”形的“金莲”。
裹小脚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时期,普及于宋,盛于清。明朝朱元璋曾下令禁止,但没有下文。清朝初期朝廷对汉族妇女裹小脚持否定态度,并出台法令禁止女性裹小脚,但是遭到汉族士绅地主的反对无疾而终。清末维新运动时,康有为等人再次倡导妇女不要裹小脚,也收效甚微。
第一种说法:传说纣王荒淫无道,妲己混乱朝纲,有一天妲己被神仙打伤了,法力不够,所以幻化成人形时候,脚没有变成,还是狐狸的脚,所以妲己随便就用布把脚缠一下,在宫中行走,宫女们一看,妲己走路扭来扭去,还挺好看,就一时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