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国家、省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调整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对《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进行二次修订,并于2021年11月30日正式公布,计划2022年1月1日启动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3月26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最新《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出台,自3月23日开始施行。
都说拆迁是人们爆富的最快捷径,但不是家家户户都能够这么幸运,反而还有些人为了不满足开发商给予的补偿资金,开始了胡搅蛮缠,狮子大张口的找开发商索取高昂的补偿,如果及时止损这种想法或许还能够得到相应补偿,又或者是一意孤行,终将会是自己吃大亏,这种人往往都别称之为是钉子户,在我国钉子户的现象数不胜数,而这也是开发商最不愿意看到的现象。
19日,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21 年11月 30 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对《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作出修订,根据新修订的《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五十九条“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规定,重新调整了潍坊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补偿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住建局组织修订了《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了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8年2月7日
近日潍坊发布多条征收土地预公告共涉及寒亭区14个地块、经济开发区6个地块公告内容如下寒征预公告〔2024〕8号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