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这让原本狂飙突进的校外培训突然按下了刹车键。
以下规定适用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的意见》,现重申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规定。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总结前一阶段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实践探索,主要从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金营运、资产和负债管理、收益分配、财务清算、财务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旨在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活动,有效防控经济活动风险,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学生、家长、从业人员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3〕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广大中小学
暑假将至,为持续巩固南京市“双减”工作成效,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南京市“双减”办友情提醒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主动落实校外培训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培训行为。规范培训资质和从业人员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面向中小学生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根据前期排查线索,望城区教育局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春季望城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并提醒广大家长正确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注:“黑名单”为经教育局查处并下达关停通知书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