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行为无效。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并公布四起涉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近年来,家事纠纷案件数量高位运行。
案外人牛某甲于2021年5月30日死亡,其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与被告胡某多年来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2016年至2021年,牛某甲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被告胡某共计转账169 087.86元,通过支付宝向被告共计转款88 021.00元,共计转账257108.86元。
来源:人民日报 【案情】崔某某与高某某于2010年2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某某与叶某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并于2019年3月至2023年9月向叶某某共转账73万元。同期,叶某某向高某某回转17万元,实际收取56万元。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大象新闻记者 赵明 通讯员 王卫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任,是否有效?是否可以要求返还?近日,孟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赠与合同纠纷。基本案情原告和被告于1994年登记结婚,结婚后,被告常年在孟州市做生意。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4月6日讯 (记者 张敏敏) 丈夫与他人产生婚外情,并瞒着妻子给情人多次转账合计9.3万余元,丈夫赠与情人的财产,妻子能否要求返还?近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羊里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涉及婚外情的赠与合同纠纷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私自将婚内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另一方能否要求返还?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妻子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廖芳(化名)与高峰(化名)原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修成正果,于2017年2月登记结婚。
近日,四川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内男方擅自赠与他人财产的合同纠纷案。原告刘某认为,其丈夫李某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私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杨某,这一行为损害了其财产权益,遂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据了解,刘某与丈夫李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
原标题:丈夫私赠第三者钱款 妻子起诉经调解返还 法官: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等享有。一方将共同财产私自赠予第三者,这种赠予行为是否有效?另一方是否有权依法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