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近期哈市将有一次明显雨雪、降温、大风天气过程,为了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防止气温变化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特别是保障居家老年人、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防寒取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哈市延长居民集中供热至4月27日。
哈尔滨的天可是真冷呀今年的供暖也逐步开展中好多小伙伴留言咨询哈尔滨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解答一下哈尔滨供暖温度标准根据《黑龙江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根据《哈尔滨城市供热办法》规定,供热的起止时间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2、如遇到气温骤变可以提前供暖,但是,气温骤变是什么标准呢?据介绍,以气象部门预报的气温为准,如果连续五天且日平均气温低于5℃,由供热主管部门向哈尔滨市政府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才可以开栓供热。
2020—2021供热期即将到来,记者从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龙唐群力供热分公司等单位了解到,即日起,哈尔滨各大供热单位开始接受辖区用户的停热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9月30日,成功办理停热的居民只需要交纳30%供热运行基础费。
“为什么热企开始热态试运行,但我家暖气没热?”“暖气不热时,能否多放些暖气水?”哈尔滨各热企全面展开热态试运行后,市民对供热问题的咨询量随之增加。记者从哈尔滨市住建局获悉,供热单位的热态试运行并非正式供热,主要目的是发现并及时解决供热系统中的各种问题,以确保10月20日室温达标。
近期,哈市将迎来降温、大风天气。日前,哈尔滨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住建领域雨雪降温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哈市在建工地、城乡房屋、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城镇供热、物管小区等方面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如果你家的暖气温度不达标,可不要直接找物业或者供暖公司哦!一定要按照这个标准来!一、国家标准:在居民小区里,室内供暖的温度不得低于 20 度,但是不能超过 24 度,体感舒适度最佳。如果低于 18 度,可以向供暖公司进行投诉;如果高于 24 度,则属于违规行为。
供暖期临近,本报陆续接到市民咨询电话,“供热企业集中受理供热报停对不对?”“家里是冷山,被供热企业拒绝停热,这种说法合理吗?”还有人询问,“报停申请书和供热企业回复单是不是统一格式?如果企业在一张白纸上答复申请结果,以后能不能作为一种证据?
“热态调试期间家中暖气为啥不热?”“能否提前开栓供热?”随着哈市20日正式开栓供热进入倒计时哈市各热企已陆续进入热态试运行针对近期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供热企业相关负责人予以解答01热态调试期间暖气为何不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