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就自动交换资料的承诺1. 何谓自动交换资料?自动交换资料是一项新机制,涉及把财务帐户资料由香港传送至与香港签订了自动交换资料协议的海外税务管辖区(或称为「自动交换资料伙伴」)。有关资料只涉及属自动交换资料伙伴的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2. 为什么香港要实施自动交换资料?
根据国务院今年1月1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07号: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2015年12月——中国正式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同年——中国宣布于2017年成为CRS参与国启动与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工作的相关程序并在2018年9月30日与其他参与国完成首次信息交流。
CRS的英文全称是CommonReporting Standard,中文翻译是“共同信息交换准则”。据OECD消息,加入CRS的150多个国家中,已有93个国家与中国CRS“配对”成功了,几乎包括所有传统”避税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