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为落实常态化应急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非重点涉疫地区入锡货运车辆规范管理,做好司乘人员关爱服务,做到入锡有申报、个人有承诺、企业有责任、场所有扫码、驻留有营地、离开有报告,确保货运车辆管理有序,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保障全市复工复产及生活物资供应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货车超限超载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记者从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获悉,《南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日起,南京交通执法部门开展超限超载治理“百日行动”,为市民群众创造安全、舒心的交通出行环境。
江苏境内所有查控点立即撤销不得限行或劝返货运车辆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20-02-24 12:26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月23日发布通知:全力保障交通网络畅通无阻立即撤销辖区内所有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的查控站点,恢复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和阻断的国省
近日,公安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对货车进城政策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为了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无锡市从车型、路段和时段等多方面,放宽了城市配送货运车辆市区通行限制。
4月22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交通口岸防控组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全力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将于4月25日0点起正式启用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进一步统筹做好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全力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出台管理办法,鼓励各地通过经济补偿、限制使用等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完成年度淘汰任务的市县政府发放奖励补助。
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强化服务理念,突出综合治理、创新引领,为营造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增强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注入新的法治动力。
交汇点讯 6月18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江苏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水平,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更好地服务公众安全有序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6月17日起,在江苏省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实施客货车辆分道通行管控。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加快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交通体系,作为“毛细血管”的农村道路安全至关重要。今年1月份至11月份,全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440人,虽然跟去年同比有所下降,仍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54.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优化交通物流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更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1月5日江苏省公安厅制定出台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十项措施。